RiotACT的移民精选专栏跟大家见面啦!每周我们将在这里跟大家分享澳洲当前移民热点资讯,堪培拉政策动态、以及移民相关的热点信息。
另外,在每月将有一期「Victor说」,我们将邀请来自纽星达教育移民堪培拉办公室主管Victor Lin跟我们分享他在堪培拉的移民生活及关键移民政策的深度解读,敬请期待!
点开文章的你,是不是也觉得澳洲的配偶移民就是所谓的结婚移民呢?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在澳洲即使两人没有注册结婚,甚至没有同居到一年,也是可以申请澳洲配偶移民的。
目前澳洲配偶移民的要求:
- 申请人的配偶是澳洲公民,永居或者有资质的新西兰公民
- 已婚或者已经注册同居关系或者同居一年以上
- 满足经济上共担,家事上共理,两人对对方有承诺且外界认可这段关系
今天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带你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同居关系”,如何通过“同居关系”来申请澳洲移民,以及离婚的界定,离婚之后如何给新的另一半办理配偶移民。
Q : 在澳大利亚,可否用同居关系(Defacto relationship)申请澳大利亚配偶签证?
A : 答案是肯定的。
Q:什么是澳大利亚的“同居关系”?
A : 根据《1975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第4AA条,“同居关系”是指同居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不属于亲人关系(包括领养关系),且基于法律规定的相关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双方是基于真挚的感情基础而在一起生活。
这些因素包括:
- 关系的存续时间;
- 双方共同居住生活的性质和亲密程度;
- 是否存在性关系;
- 双方之间财务的依赖程度以及其他财务安排;
- 双方的财产所有权情况及日常使用和取得情况;
- 双方对共同生活的承诺;
- 双方的关系是否已在其他州或者领地完成法定关系的注册手续:
- 对子女的照顾与支持;
- 该段关系的社会影响及社会公众对该关系的看法等
移民局在评估一段同居关系时考虑的并不是固定一个模式,而会因具体的申请材料而做出不同的判断。之前我们纽星达的咨讯专栏也提到过,在澳洲移民局承认同居关系除了我们常见的需要出具12个月的同居证明等等繁琐的步骤的类别外还有一种“注册同居关系”。
Q:什么是“注册同居关系”?
A:注册同居关系(Registered DeFacto Relationship),是一种西方社会中很喜欢用的东西,他们渴望和自己的伴侣生活在一起并且得到外界的和官方的认可,但他们不想被婚姻这个枷锁束缚住,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找到当地的民政局(BDM)来注册两人的关系。
这个注册过的关系的证件《同居证》和结婚证是并列的关系,在申请和伴侣有关的签证时如果拥有结婚证或同居证的话是可以豁免繁琐的12个月同居关系证明的。
Q:注册“同居关系”法定注册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A:以NSW为例,申请同居关系,一般程序为:
- 完成新南威尔士州注册关系的申请表;
- 在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部门(NSW 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 Marriages)完成预约后,双方携带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到登记部门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
- 在28天的考虑期内没有向登记部门申请撤回已递交的同居关系注册申请
Q : 递交申请的同居双方有哪些要求?
按照《1975年家庭法》第4AA条的规定,递交申请的同居双方需要满足以下实质要件:
- 其中一方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
- 双方都年满18周岁;
- 双方之间或者与他人之间不存在已注册的婚姻关系;
- 任何一方与他人之间并不在澳洲其他州有存续的、已生效的婚姻关系;
- 双人并不是亲人关系;
- 在综合考量其他实质因素后,确定双方之间存在真挚的感情且以伴侣的身份生活在一起。
如果曾经离婚的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就完成了同居关系的注册,如果您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有离婚历史,那么可能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Q:如果我上一段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没有离婚),但是跟现在的partner是同居关系,能否注册同居证?
A:按照以上要件要求,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情形下,当事人需要结束上一段婚姻才能注册同居证。
在澳洲,有两种方式可以结束一段婚姻:
1. 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或者
2. 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令。
绝大多数情况下,第一种方式适用。
由此可见,结束上一段婚姻(离婚)是注册同居证的重要条件。
下文将着重解析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Q : 受理离婚申请的法院?
A : 在澳大利亚,离婚申请一般可以由联邦巡回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受理。
Q:什么人可以在澳大利亚提出离婚申请?
A:根据澳洲法律管辖权,申请者或者其配偶需要满足以下三条中的任意一条即有资格申请:
1. 是澳大利亚公民;或者
2. 定居在澳洲;或者
3. 在递交申请之前,在澳洲住满一年
离婚申请可以是一方单独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双方联名申请。
Q : 离婚是否有时间限制条件?
A:离婚申请必须在婚姻双方分居超过12个月之后才能递交。如果结婚不满两年就提出离婚申请,那么除特殊情况外,法院会要求提供一份由指定的婚姻调解顾问开具的证明,证实双方经辅导调解后,仍不能恢复婚姻关系。
Q:递交离婚申请时,需要提交结婚证吗?
A :在递交离婚申请时,结婚证原件(或经律师认证的复印件)必须一并提交。结婚证上的双方姓名必须与离婚申请上的姓名一致。如果婚后有更改姓名,则必须同时提交更改证明。
如果是中国的结婚证(或者非英语国家的结婚证),则必须由认证的翻译将结婚证译成英文。译者还必须同时附上一份宣誓证词,证明译文真实准确。
Q : 离婚中“分居”有哪些要求
A :根据澳大利亚家庭法的解释,婚姻双方分居行为的发生,并不一定要求其中一方必须搬家,即离开之前共同居住的住所。具体的分居要求可以小窗咨询。
Q:离婚申请的方式?
A:法庭会要求提供证词,分两种情况:
1. 婚姻双方联名申请离婚:
2. 婚姻一方单独提出申请。
总体来说,一方单独申请离婚的程序比较繁复,需要双方提供证词,描述并确认双方在同一屋檐下分居生活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至少一份第三方的有力证词,来佐证申请人的证词。
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法院所关注的是双方在同一屋檐下是如何“分居”生活的,法院会考量一些具体的细节和证据。
Q:离婚需要需要出庭吗?
A : 根据申请的形式而定,
1. 如果是双方联名申请 – 不需要
2. 如果是一方单独申请:
a) 没有18岁以下的子女 – 不需要;
b) 有18岁以下的子女 – 需要
即使在规定不需要出庭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中有重要的证言证词可能会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则通常会建议出庭,在需要的时候向法庭做详细解释。
Q:离婚令的生效?
A:根据家庭法的规定,离婚令在签发日过后,需要满一个月加一天才能生效。例如离婚令是在3月1日签发的,那么要等到4月2日才能算是正式生效。
在离婚令正式生效后,双方便可以自由再婚或者申请同居证明。
*原文由Newstars纽星达教育移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