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参议员对大学管理进行调查期间,首都领地参议员戴维·波科克(David Pocock)向澳国立人员询问不当行为和欺凌的指控。图片:提供。
在参议院举行的大学治理听证会上,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的高管被指控未能披露利益冲突和差别待遇。
在听证会上,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理事会(ANU Council)成员利兹·艾伦博士(Dr Liz Allen)对校监朱莉·毕晓普(Julie Bishop)的行为提出了多项指控。
艾伦博士详细说明了她提出的请求,要求一位独立的外部调查员对她所针对几位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高级成员的投诉进行审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同意了这一请求,但随后她的投诉被降级为申诉。
上诉后,一位独立调查员被任命,但艾伦博士表示存在一个问题。
“调查人员需要确定这些问题是否可能暴露出理事会存在差别对待的行为,”她说。
“(这件事上报后,调查员)告诉我,‘我不能做调查,我刚收到消息,澳国立说我不能调查或无法确认涉及可能揭露澳国立不当行为的差别对待问题。’”
“我当时的说法是,我因为自己的工会身份而受到不同待遇,而一些行为和问题(尤其是由被任命成员表现出来的)明显表明我们确实受到了差别对待。”
有关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潜在不当行为的指控包括:前副校监娜奥米·弗拉特(Naomi Flutter)未被披露其有一名亲属在该校就读,而该亲属“被贝尔教授提供了一份有偿职位”。弗拉特女士曾是贝尔教授的遴选委员会成员。
“我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弗拉特女士在其告别致辞中,在酒精影响下自己说出来的,”艾伦博士博士说道。
她还声称,现任副校监艾莉森·基钦(Alison Kitchen)未披露她有一个子女在校内学习及生活,并且她曾无意中听到基钦女士向前任校长布莱恩·施密特(Brian Schmidt)“提出涉及其子女的特定校园事务的请求”。
第三项指控涉及朱莉·毕晓普(Julie Bishop),据称未披露其与Vinder Consulting以及其(前任办公室主任)默里·汉森(Murray Hansen)的关系;第四项指控涉及校长吉纳维芙·贝尔(Genevieve Bell)未向理事会披露她因担任顾问职务而获得报酬。
“基于这些情况,校方基本上干预了投诉流程,”艾伦博士说。
“因此,现在我的投诉不太可能会得到调查。”
在周二(8月12日)下午的听证会上,参议员波科克就此事向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代表进行了质询。
首席运营官乔纳森·丘吉尔(Jonathan Churchill)表示,校方正“非常认真地”对待艾伦博士的指控。
“初步来看,部分陈述并不属实,但我们将审查所有陈述,并以书面形式对这些指控做出具体回应。”他说道。
“关于利兹·艾伦博士,我提请委员会注意,她已对校方启动正式申诉程序,因此在该程序期间,我无法发表评论,否则会影响当前程序。”
参议员波科克还质问,为何必须由他将艾伦博士的申诉提交给教育部长贾森·克莱尔(Jason Clare),而他认为按照《公共治理、绩效与问责法》,这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的责任。
丘吉尔表示,他“几乎可以肯定”,大学作出此类通报的情况并不常见。
“我们没有这样的惯例……”他说道。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一位发言人随后告诉Region,听证会证词中的一些说法“在事实上并不正确”。
“我们将根据主席的要求,向参议院调查提交回应,”他说。
“澳国立正在处理一起正式的职场申诉,不会做出任何可能影响所有被投诉方获得公平听证和公正调查的举动。”

澳国立首席运营官乔纳森·丘吉尔(Jonathan Churchill)出席参议院对大学治理的调查。图片:截图。
贝尔女士因身体不适未能出席此次调查,而毕晓普女士则因担任联合国秘书长缅甸问题特使的职务未能到场。
当有人指出,此次听证会是治理事务,但理事会成员却无人出席时,丘吉尔表示,澳国立曾提出将出席时间改期至他们有空时再进行。
主席玛丽埃尔·史密斯(Marielle Smith)参议员回应称,她不知道这项提议,但指出听证会仍在进行中。
“我们很可能会再次见到澳国立方面,”她说。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TEQSA)在听证会上透露,自去年10月24日起,已对该校在多项法规合规性方面的情况展开调查。
首席执行官玛丽·拉塞尔博士(Mary Russell)表示,艾伦博士的担忧已被纳入调查范围。
“这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提出的其他担忧和问题之一,”她说道。
调查内容还包括最初负责艾伦博士投诉案的独立调查员为何辞职,以及“Renew ANU”相关流程。
拉塞尔博士表示,暂时无法预估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对澳国立正式合规评估的完成时间。
参议员波科克呼吁,鉴于这些指控,校监朱莉·毕晓普应暂时卸任职务。
“这些针对澳国立的校监的指控极为严重且令人不安,尤其是来自一位学术界备受尊敬的成员,”他说。
“我认为,鉴于这些指控,校监应在全面、独立的调查完成前暂时卸任。同时,显然大学的治理水平亟需改善,包括通过修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来实现。”
Original Article published by Claire Fenwicke on Region Canber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