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周四),来自Moncrieff区的一名21岁男子在Majura Parkway路段以170公里/小时的速度驾驶,并且被发现时没有悬挂P牌,ACT警方公布了这段录像。
该男子将面临总计$2,386澳元的罚款。
在100公里/时的限速区域,这名司机超了一辆警车。时速达到170公里/时。
警方报告,在这辆车驶入80公里/时的限速区域后,该司机并没有减速,驾驶速度仍为170公里/小时,超过限速的两倍。
ACT道路警察唐娜·霍夫迈尔(Donna Hofmeier)表示,该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霍夫迈尔说:“作为一名P牌司机或任何持照司机,开这么快都是违反常识的。”
“P牌司机的道路行驶经验没有那么丰富,如果高估了自己的驾驶能力,在此速度下没有容错的余地。”
“我们看到有另一名司机认为在封锁期间可以把公路当成赛道。”
“所幸没有看到车祸,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速度行驶将造成一人或多人死亡。没有理由可以开这么快。”
超过限速45公里/时行驶,司机将面临$2136澳元罚款,并扣6分,并且,不悬挂P牌,将另外罚款$250澳元。
Original Article published by David Murtagh on The RiotACT.